多年前看伶姬的<如來的小百合>等書,她通靈的原則是只看有婚姻關係的伴侶或是家人親戚(含子女)。

近日看了<開啟前世檔案>一書,作者通靈的原則是不幫個案年幼的兒女看前世因果。
自己很認同這樣的作法,若是你知道了你與兒女的前世因果,你上輩子曾虧欠過你的小孩,你是否能在此時此地用平常心,或是更多的愛去撫養他呢?

曾經思考過,為何人經過了輪迴,就會遺忘累世的一切(喝了夢婆湯)?在<與諸神對話>一書中有說到,設立這項『遺忘機制』不是為了讓我們顯得愚蠢,而是在此狀態下才能獲得最高的學習效果。

或許『遺忘』真的是為了『憶起』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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