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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年前看到蔡詩萍與林書韋演的電視廣告,廣告開頭便寫到『幸福是什麼....?』,前陣子也看到臉書朋友寫到了她所擁有的平凡幸福,深切地感受到追求幸福可能是很多人一生中最想要的!

 

奇蹟課程正文第十四章,第三節:決心無罪。

P282裡頭說到,唯有了無罪咎的人才會感到自己的完整性,也唯有這份無罪感,才可能帶給人幸福。

P283寫到,奇蹟不過教你看出,你已經選擇了無罪、自由與喜樂。奇蹟不是因,而是果。它是正確抉擇的自然結果,是你幸福的佐證,顯示你願放下罪咎的決心。你所療癒的人,都會反身療癒你。

 

你所認定的世間幸福通常是短暫虛幻的,擁有與享有的同時,珍惜與分享之後所感受到的喜悅,若能同時接受聖靈的指引,明白救恩只是擺脫罪咎,了無罪咎就是百害不侵,沒有人傷害的了上主之子,也沒有理由感到內疚,罪咎既無存在之因,便不可能存在。

聖靈所要教你且要你與祂一起教人的幸福課題,就是要幫你欣然認清黑暗對上主之子一無所能。教導這課題是祂的最大喜悅,也成了你的喜悅。

 

我相信這才是活在世間所能感受到的最大幸福!

 

感謝上主、感謝聖靈、感謝奇蹟課程!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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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阿斌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