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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<斷輪迴>書中看到一則《多瑪斯福音》裡頭的語錄:作一個人間的過客!

 

說這句話似乎有點多餘,因為誰不是人間的過客呢。悠悠的人生歲月裡,憂心著人生中如浮雲般的一切,情愛、權力、財富、生理上的慾望,這些除了對身體有價值以外,還有什麼意義呢?追求世間的欲樂無異於在追求痛苦,這樣的人間過客,多半只能在悔恨、愧疚的遺憾裡再次沈睡,繼續編織下一段的人生幻夢。

 

在人間其實可以用另一種心態去生活,並非要你捨棄身邊的一切人際關係、身體的欲求等等,而是用一種執而不著,淡然且隨順因緣的心情去面對種種人生情境,你的內心對世事的虛幻了然於心,就算擁有了全世界也不是真快樂的認知更是篤定,你的起心動念不一定非要利益眾生,行為舉止更是與多數人無異,但是內在源源不絕的喜悅卻是常掛臉龐。

 

『同為人間之過客,相逢何必曾相識。』自己很喜歡這2句話的意境,既然相識結緣了,更是要珍惜這殊聖的一期一會,是善緣還是惡緣,其實也只存乎你的一心而已。

 

現在的你是哪一種人間的過客呢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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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阿斌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