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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謂的廣告、行銷,其本質就是在喚起人們的:渴望、不足、恐懼、內疚。

商業廣告小至奶粉,大至房子,其本質均是如此。
然而,公益廣告亦如是。

商業廣告還會以“特殊的愛”來包裝的精美華麗,引人心生嚮往。
公益廣告則是赤裸裸地,甚至是刻意的運用這些令人心生不安的恐嚇手法。

由於這是個小我的世界,所以,縱使背後的確是以極大的愛心為出發點,若無自覺,也難以跳脫小我慣用之技倆。

若想改以買賣平安?平安難以買賣,在這個小我世界,最終只會淪為另一種形式的“贖罪券”。

在公益團體工作的我,為難即在於此。

 

<轉載自奇蹟課程中文部官網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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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阿斌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